新闻传播学院实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实验室实行安全准入制度。所有实验人员须事先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参加实验教学中心组织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未获准入资格者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
第二条 负责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账、物、卡完全相符,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资产的清查。
第三条 负责实验教学中心各个分室的管理工作,保证本实验教学中心各分室的日常使用,负责本中心各个实验分室水、电、门窗安全,确保红外报警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定期更换消防器材;督促保洁人员做好实验室卫生工作;
第四条 对实验教学中心采购的仪器设备进行报账、登记,记录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对低值易耗品实验用品的领用进行管理;对实验室报废设备进行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严格按照实验设备借用规定对我院教学使用照相机、摄像机、摄影灯光、三脚架等实验物品进行借还管理;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损坏、丢失、要按规定监督责任人赔偿;
第六条 建立和归档管理实验室相关资料,如实验设备使用申请单,实验室使用运行记录,各类仪器设备的技术材料。
第七条 学期末,编制综合报表,汇总出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实验设备的借还情况,设备损坏、丢失、报废的台件数,提出下一学期实验教学的仪器设备、消耗器材等计划,报送主管人员。
第八条 协助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搞好实验室建设,实验设施建设和更新,充实、改进实验内容等工作;完成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交给的其他相关工作。
新闻传播学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