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作者:    时间:2020-11-18    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风建设、强化教学纪律,提高学院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质量,依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就我院教风建设做出如下规定:1、教师要树立“课大于天”的教学理念,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做出贡献。 2、教师在教学中,要严肃课堂纪律,加强课堂管理,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提高到课率。 3、教师应按教学计划排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学,不得私自调课、请人代课、擅自变更上课时间和地点,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4、教师调、停课必须履行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具体手续依据《西北大学本科生调停课管理办法》或《西北大学研究生调停课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前办理手续,经主管本科教学或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同意,并提交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核。 5、教师参加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需要调、停课的,应征得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涉及本科生课程的,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后提交教务处审批;涉及研究生课程的,由主管院长签字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批。学校未同意调停课的,教师不得自行调停课。 6、教师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停课、委托他人代课或停课未及时补课,擅自变更上课时间或地点等情况,由学院或所在系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督促改进,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由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依据《西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教师未经学校批准调停课的,当年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且每次扣除绩效津贴300元。 8、加强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学院党政领导、各系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听课以随机方式进行。 9、加强教学检查制度,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务员不定期检查上课情况,并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10、本规定于2013年12月24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于公布之日起执行。 新闻传播学院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