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体室与画室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0-11-18    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我院的正常教学工作,促进科学研究,提高办学效益,根据西北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对于要求使用实验室进行教学和实验的,必须由任课老师或教务管理人员在上学期末提出使用申请,由实验中心按照申请进行统一安排。

第三条保持实验室内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随地吐痰、吸烟、打闹、饮食,乱扔垃圾,禁止携带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进入实验室。

第四条形体室为木地板,为保障学生安全,禁止将尖锐物品放置在地上,禁止将水或者饮料倾倒在形体室,如果不小心洒出,需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五条实验教师应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实验活动,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画板及雕塑为学院资产,不可私自带出画室。

第六条保持实验室内卫生,学生应及时对其实验所用颜料、道具进行清理回收;离开实验室时,切断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电源,将座椅、画板、雕塑等物放回原有位置,关闭窗户,反锁好门。

第七条正常实验教学,课程实践以外,学生需临时使用实验室完成老师布置的其他任务,须由责任老师亲临指导,并负责实验室安全及设备完好。

第八条本实验室只限于教学实验及相关教学、科研活动使用,禁止用作他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