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政治理论学习

参考资料

2018年第11期)

新闻传播学院党委

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铁的纪律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权威解读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制度利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纪实

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铁的纪律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权威解读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此次修订是在2015年《条例》的基础上把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向前推进。为何要对《条例》进行修订?修订中如何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如何将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针对这些问题,邀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同志做客演播室,为我们进行权威解读。

  马森述同志,您好!

  马森述: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此次修订是在2015版《条例》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背景下展开的。本次修订是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可以说是“继往开来”,我们该如何理解“继往”?又该如何解读“开来”?

  马森述:大家知道,2015年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制度化,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政治纪律在六项纪律中是管总的、打头的,是最重要的纪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体现作风建设最新成果,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

  马森述:这次修订条例,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再部署、再动员。《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主持人:新修订的《条例》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

  马森述: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修订《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不断完善制度。一是明确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在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中,增加规定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三是贯彻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强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防,时时提醒,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四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五是在政治纪律中,开宗明义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在第50条、第51条、第55条进一步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以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的,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六是规定对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做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修订的《条例》如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纪律建设的时代性?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

  马森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重侵蚀我们党的宗旨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增加了相应处分规定。一是规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二是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增加对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处分规定,对在扶贫工作中有克扣群众财物、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三是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增加规定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处分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纪律建设鲜明的时代性。

  

  主持人:新修订的《条例》如何总结党的建设实践经验,增强制度的针对性?

  马森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卓著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从立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暴露出的问题仍然很突出。《条例》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凝练为纪律规定,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一是在组织纪律中,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情形,对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行为作出处分规定。二是在廉洁纪律中,强化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增加对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规定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或者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纪律处分;针对“四风”隐形变异,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表现作出处分规定。三是在工作纪律中,重点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积习甚深的问题,增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以及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规定对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四是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以更好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在生活纪律中增加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主持人:新修订的《条例》如何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纠常态化成果?

  马森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纪律和法律本质目标是一致的,党规党纪是国法的先导。纪法贯通,首先是坚持纪严于法,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通过抓纪律执行避免党员干部犯更大的错误。赵乐际同志强调,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认真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样党和人民少受损失,党员干部个人少犯错误,可以挽救许多同志,体现对干部的关心爱护。这次修订条例,贯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的要求,扎紧制度笼子,促使广大党员明规矩、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条例》在坚持纪严于法的同时,做好纪法衔接,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明确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与监察法做好有效衔接。

  党中央时隔三年,再次对党纪处分条例作出修改,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有利于增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凝聚力、战斗力,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使我们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险考验,更好担当起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马森述同志。

  今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同志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权威解读。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创新是永恒的课题。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再次感谢马森述同志做客演播室,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制度利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纪实

来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制度利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纪实_共产党员网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

  20187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近日,中共中央正式印发这一《条例》。

  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又一利器——着力提高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这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总结提炼为党规党纪,扎紧制度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

  顺应形势发展,体现时代要求

  ——修订《条例》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加强党的领导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

  “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20171018日上午,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讲到五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时,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这是一个重要的实践总结和理论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境界。

  处于新的历史方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开启新的历史征程。这个拥有8900多万名党员的政党,向世人展示出愈加成熟、愈发强大的信心和力量。

  历史告诉我们——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正是在不断加强纪律建设中纯洁组织、发展壮大的,严明的纪律为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完成不同历史使命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实践启示我们——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必须有铁的纪律作保障。

  使命要求我们——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形成全党上下统一意志、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

  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党步调一致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510月印发的《条例》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三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特别是进一步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等。这些要求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都需要在《条例》中贯彻体现,转化为纪律要求,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与此同时,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对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党内监督等作出进一步规定。十九大党章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任务,充实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完善了党的纪律建设内容。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当前,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要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迫切需要对《条例》进行修订。

  贯彻中央精神,把牢正确方向

  ——党中央对纪律建设高度重视,旗帜鲜明、领导有力,为《条例》修订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81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要完善纪律规章,实现制度与时俱进。

  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将修订《条例》列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今年2月印发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中,也明确提出修订《条例》等党内法规。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创造积累了许多新的经验做法,为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

  ……

  这些宝贵的实践经验需要及时总结提炼出来,凝练为纪律规定,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修订《条例》时不我待。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纪委从201711月启动修订工作。

  责任在心,使命在肩。在一次次深入调研中,在一次次研讨论证中,《条例》修订工作的基本遵循逐渐清晰——

  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一以贯之加强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必须坚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必须坚持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中关于纪律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具体化,注重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近年来颁布的党内法规相衔接。

  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既体现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又注重纪法贯通、实现纪法衔接。

  必须坚持全面从严,贯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的要求,结合实践发展对党员干部提出一些新的纪律规定,对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

  必须坚持科学立规,根据党中央要求和形势任务需要必须改的予以修改,不需要修改的不改,保持法规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

  ……

  这一系列重要共识,直指新时代加强纪律建设的关键。

  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条例》修订工作坚持发扬民主、深入调研,充分凝聚各方智慧

  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中央纪委常委会对《条例》修订工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和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条例》修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中央纪委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认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深入总结监督执纪中的新经验新做法,深刻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忏悔录所反映的突出问题,查找制度漏洞。

  讨论、研究、修改;再讨论、再研究、再修改……在反复锤炼、不断升华的过程中,重点更加突出,脉络更加清晰,逻辑更加严密。

  越是重要的制度创新,越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使之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条例》修订过程中,中央纪委广泛征求了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等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纪委常委、31个省(区、市)纪委书记、部分中央纪委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并深入部分省、市、县调研。

  起草组对征求到的意见逐一梳理、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条例》修订送审稿。

  525日,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修订送审稿。会议决定,根据审议情况对《条例》修订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呈报党中央审议。

  这份最终提交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的《条例》修订稿共有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广泛吸收了关注度高、针对性强的意见和建议,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务实管用,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党的建设一系列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

  突出当前重点,深化标本兼治

  ——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针对当前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其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案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案例来看,有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形成利益集团,妄图攫取党和国家权力;有的搞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有的“七个有之”集于一身,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人”恶性难改;有的作风飘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有的家风不正,家族式腐败问题突出;等等。

  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条例》修订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一方面充分吸纳近年来管党治党实践成果,一方面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

  在指导思想中写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内容。

  在总体要求上增加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规定;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到《条例》中。

  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等情况作为重点查处的案件类型;体现从严要求,完善了从重加重处分的情形。

  在政治纪律中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搞山头主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等的处分规定。

  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重加重处分,增加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

  ……

  与此同时,结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修订的《条例》还完善了纪法衔接条款,与监察法规定的职务犯罪情形相互衔接。同时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相衔接,增强制度合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只有进行时。

  《条例》不贪大求全、不面面俱到,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写入《条例》的内容都能够得到贯彻落实。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成果,《条例》必将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障!(记者 王少伟)

新闻传播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参考资料2018年11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