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西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一、推免条件及要求

(一)推免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模范遵守法纪校规,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2/5以内(含2/5),且无挂科科目。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且须两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纪律处分和不诚信记录。

6.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参加权威机构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取得相应成绩或等级(TOEFL成绩≥80分(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000分(五年有效),或雅思≥5.5分(两年有效);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

7.获得本校本学科两名以上正高职称教师的写实推荐(手写体推荐信)。推荐专家应给受推荐学生讲授过课程,或指导过受推荐学生参与个人研究课题,或指导过实验、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

(二)推免生破格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可申请破格推荐,不受所在学院综合排名限制。破格学生不占用学院推免指标,其免试资格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申报破格推荐的学生除满足上述1-6条之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西北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推动计划”A类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大赛)以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个人竞赛最高奖项获得者,团体(获奖人数3人以上)竞赛最高奖项前2名获奖者。

2.主持并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研究须达到相应的基本成果要求(论文发表/授权专利的第一署名者为主持人;若主持人为第二署名者,则指导教师须为第一署名者),且结题被评为“优秀”项目者。

3.具有特殊培养潜质,且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必须是核心期刊第一作者。

4.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复学后目前为我院201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者。

同时,破格推荐的学生原则上必须报考西北大学,并获得本校本学科三名以上正高职称教师的写实推荐(手写体推荐信)。

成果认定说明:(1)论文、专利、奖励等成果须以西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月31日之前正式发表或获得者;(2)期刊等级的认定根据《西北大学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目录》(校发〔2007〕科字2号)和《西北大学优秀学术期刊认定目录(人文社科类)》(西大社科〔2014〕1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增刊、特刊、汇编以及会议论文集均不予认定,录用通知不予认定,具有DOI号认定的论文录用通知予以认定。

(三)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工作

申报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免生,除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中1、2、4、5、6等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前三学年文化课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3以内(含2/3),且无挂科科目;

2.本科期间在学校或院(系)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取得一定工作成绩;热心公益,拥有一定的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经历(获省、市级以上志愿者先进个人者优先考虑);

3.愿意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服务)工作,且必需服从全国项目办分配;

4.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免生必须报考西北大学。

二、综合素质考核

1. 综合面试

学院确定初选学生名单,然后组织学院教授和导师组成的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综合面试。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综合面试成绩25%权重计入学生综合考核成绩

2.创新素质奖励分

创新综合素质奖励分主要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竞赛、参与科学研究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及在其他课外学习活动中取得明显成绩或获得相应表彰、由学校予以认可的素质考核分值。我院综合素质奖励分参照往年的相关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文章应已正式发表,认定期刊目录及等级按照《关于< 公布西北大学优秀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的通知》[西大社科[2014]1号]和《西北大学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目录》[校发[2007]科字2号]中的规定执行。署名第一单位应为西北大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每篇权威期刊文章第一作者加3.0分,第二作者加1.0分,第三作者加0.5分;每篇核心期刊文章第一作者加1.0分,第二作者加0.4分;每篇重要期刊文章第一作者加0.5分。此项加分总额最多不超过3.0分。

成果认定说明:论文、专利、奖励等成果须以西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月31日之前正式发表或获得者;期刊等级的认定根据《西北大学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目录》(校发〔2007〕科字2号)和《西北大学优秀学术期刊认定目录(人文社科类)》(西大社科〔2014〕1号)执行。增刊、特刊、汇编以及会议论文集均不予认定,录用通知不予认定,具有DOI号认定的论文录用通知予以认定。

2)学科竞赛加分应为列入本科生学生竞赛“推动计划”立项项目的竞赛项目。依照《西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经费分配办法》(西大教[2013]22号)、《西北大学关于新增本科生学生竞赛“推动计划”立项项目及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通知》(西大教[2015]5号)文件中立项竞赛类别,对参加西北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推动计划”立项竞赛者获奖者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等级

A类

B类

C类

其他类

国家(国际)级

一等奖

3.0分

2.0分

1.5分

1.0分

二等奖

2.0分

1.5分

1.0分

0.8分

三等奖

1.0分

1.0分

0.8分

0.6分

省级

一等奖

1.0分

0.8分

0.6分

/

二等奖

0.8分

0.6分

0.4分

/

三等奖

0.6分

0.4分

0.2分

/

注:每项赛事只取设置奖项的前三项,如特等、一等、二等,金奖、银奖等,加分标准相应顺延。相同内容形成的成果不得累计加分,每人加分总额不得超过3.0分。

获奖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加分依据上表相应等级确定;获奖项目参与人(排名第二及以后),按照相应等级分×80%计算加分值。

3)学生获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5名以及省级大学生运动会第1名等,加分标准如下:

项目/等级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世界比赛

3.0

2.0

1.0

0.5

0.3

全国大运会

2.0

1.0

0.5

0.3

0.2

全国比赛

1.0

0.5

0.3

0.2

0.1

省大运会

0.5

/

/

/

/

省级比赛

0.4

/

/

/

/

注:竞赛加分可累积,总加分不超过3.0分;同一赛事取得多个名次以最高名次计算,一年中多次赛事以最高一次计算。

4)主持或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完成结题:国家级项目限前三名参加者,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分别奖励1.5分、1分,被评为国家级优秀项目的,分别奖励2.0分、1.5分;省级项目限前三名参加者,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分别奖励1分、0.5分,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的,分别奖励1.5分、1.0分;校级项目限前三名参加者,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分别奖励0.5分、0.3分,被评为校级优秀项目的,分别奖励0.8分、0.5分。此项加分总额最多不超过2.0分。

5)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具有成果转化及产生一定效应: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加2.5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加0.8分,以第一发明人发明专利获得受理加0.5分。此项加分总额最多不超过3.0分。

6)外语水平英语TOEFL成绩≥600分(托福网考≥90分),或GRE120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或具有其他语种相应水平等级的获得者奖励0.5分,此项加分总额最多不超过1.0分。

7)学术文章、获奖证书、创新项目、发明专利、考试证书及荣誉证书均应提交原件,否则不予加分。获奖等级的认定以加盖公章的文件材料为准。

8)创新素质奖励分计算办法: 创新素质奖励分=创新素质各项得分相加/15×100×5%。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创新素质奖励分以5%权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三、综合考核成绩核算及排序

(一)综合考核成绩核算

按照学校统一规定,遴选推免生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考核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名单。

综合考核成绩=已修课程平均成绩(百分制)×70%+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25%+创新素质奖励分(≤5)

(二)综合排序

各专业依据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综合考核成绩并列,按以下办法处理:

1.综合考核成绩相同者,按照创新素质奖励分高低排序。

2.综合考核成绩、创新素质奖励分均相同者,按照创新素质奖励分折算前总分排序。

3.以上均相同者,按照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再按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序。

四、指标分配

1.推荐指标分配

2018年学校划拨给我院的免试推荐指标为17人,按照推荐指标人数17人除以2018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194人,得出系数0.0876,各专业班级总人数乘以系数得出新闻学专业指标3人、广告学专业指标4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指标5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指标5人。

此外,研究生支教团、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指标由院系审查、推荐,学校组织遴选并确定推免资格。

2.候补指标分配

按照学校要求,各专业候补人数为拟推荐人数的20%。新闻学专业候补指标1人、广告学专业候补指标1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候补指标1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候补指标1人。

3.初选学生指标分配

推荐指标+候补指标=初选学生指标。具体为新闻学专业初选学生指标为4人、广告学专业初选学生指标为5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初选学生指标为6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初选学生指标为6人。

五、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推荐环节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如下:

1.9月13日之前,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拟定学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9月13-14日,组织学生自主申报,督促学生认真填写《西北大学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9月15-17日,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已修课程平均成绩、创新素质奖励分、各专业初选学生指标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初选学生名单。17日上午8:30组织初选学生进行综合面试。推免工作小组核算综合考核成绩,并按照学校划拨指标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和候补学生名单,将拟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汇总整理后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六、推免生注意事项

1.推免工作中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

2.应届毕业生在全校组织开展推荐工作阶段,不得办理出国成绩或学历学位证明。

3.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直至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单期间,学生可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放弃推免资格,放弃名额由公示名单中候补学生依次候补。

4.推免生一旦被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将由学校在该生个人档案中注明不诚信记录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七、推免工作纪律

推免工作人员应严守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到标准明确、程序公开、遴选公正、竞争公平,所有环节均自觉接受学校及学院师生监督;对于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院师生可及时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由领导小组或上级组织调查、处理。

新闻传播学院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