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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考核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23-04-20    阅读:



一、基本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拟招生人数

预计招生人数为3名。实际招生名额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

三、工作流程及录取规则

根据《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2023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依照以下流程进行考核与录取。

(一)材料审核

通过学校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学院资格复审环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将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新闻传播学院官网公布,材料审核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综合考核

1.考核方式:现场考核。

2.考核内容:综合考核与思想品德考核。

3.综合考核: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专业知识考核,满分200分,第二部分为面试考核,满分2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为笔试(闭卷),由“传播学史论”与“文化社会学”两个科目组成,每个科目100分,满分200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确定专业面试人选:依照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生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专业面试考核

专业面试考核由外语和专业综合组成,其中外语50分,专业综合150分,满分200分。主要考察专业基础、学术潜力、英语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等。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成绩。

(4)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200*0.5 + 专业面试成绩/200*0.5

(5)录取规则:按总成绩排序,顺位录取。总分相同的,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有考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按总成绩顺位补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工作时间表

4月19日专家组进行材料审核

4月27日专业笔试考核 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东学楼9层北0901室

4月28日 专业面试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请进入QQ群585983531,接收后续通知)

五、考核违规处理

对在考试招生中违纪违规或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9-88308364。


                                             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3年4月15日

 新闻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申请材料审核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