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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关于延长第33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征集时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6    阅读:


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是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之一,根据中国记协下发的《关于开展第33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的通知》(记协发〔202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延长第33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征集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成立了第33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通知要求,认真评选作品并报送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二)作品征集

1.按通知要求,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将推荐3件作品,且所在省(区、市)媒体刊播的作品不超过1件,1家新闻单位的作品不超过1件。

2.参评作品类别不限,体裁不限,且应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并由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士实名推荐。同时,所有参评作品均须按照中国记协的要求,在本单位完整公示作品参评材料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刊播媒体所在的省级记协、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国行业报协会等负责对作品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业务水平及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

3.全国各新闻机构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均可向我院报送参评作品,但不得重复报送已提交或拟提交其他推荐报送单位的作品。所有参评作品的申报材料,均须按照中国记协关于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及填报制作要求提交参评报名表、作品原件及复制件(音视频作品请以存储U盘形式提交)。所提交作品原件及其他报送材料概不退还。

融合报道项目参评作品应为单件作品。专项初评项目要按照相应表格和初评要求申报。

4.报送表格和相关材料填报要求请关注中国记协网《第33届中国新闻奖评选文件发布》http://www.zgjx.cn/2023-01/13/c_1310690298.htm。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我院开始接受报名,报送截止日期延长至:2023年515(以收到快递日期为准)。报送材料须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且务必以顺丰速运方式寄送。请将网络公示用的电子材料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

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第33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对收到作品进行审看、讨论、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结果将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北大学菜鸟驿站

邮编:710127

联系邮箱:liyang1981@nwu.edu.cn

联系人:李洋(电话15129185918,微信同号);

收件人:张颖(电话1779569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