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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3日下午14:30,原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魏永征教授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新闻传播学院会议室为在场师生做了一场题为“从传媒法到网络法”的学术讲座。

在讲座中,魏永征教授运用大量案例为在场师生讲明了传媒法和网络法的内涵、发展历史、组成部分以及关系等内容,指明了中国管治网络内容的主要措施,强调了在互联网上自由与秩序的统一。具体来说,传媒法和网络法的概念分别在上个世纪70年代和90年代被学者提出。当今世界,除了俄国有一部成文大众媒体法以外,其他国家的媒体法条均分布在宪法、刑法、民法等专门法的法律体系内。随着技术发展社会进步,网络经历了从通信工具发展到媒体再到社会基础设施的发展历程,作为第五空间的网络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日趋重要,网络法的体系也渐趋完善。目前的网络法体系至少包括网络安全法、网络权利法、网络公务法、网络(电子)商务法、网络产业法、网络管理法等内容。当前,中国管治网络内容的主要措施包括实行互联网新闻特许,未经许可而从事相关活动受法律禁止;实施用户入网和上网实名制;网络运营者在运营过程中要承担管理责任;行政机关负有直接规管的义务;对严重危害言论应当给予刑事制裁等。

随后,魏永征教授与在场师生进行了交流互动。

本次讲座由新闻传播学院网络与新媒体系主任李洋副教授主持。讲座最后,李洋老师感谢了魏永征教授的精彩分享,并表达了希望今后能有更多和魏教授交流机会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