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纪发〔2015〕3号

 

西北大学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校纪委全委会2015年4月10日会议讨论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自觉做到廉洁从政,现根据省纪委和省高教纪工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一、我校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坚持“因岗施教、贴近实际、全员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把教育贯穿于构建惩防体系的各个环节,体现在从严管理干部各项要求之中。 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因人施教,分层、分类、分岗施教,体现不同岗位的特色要求;贴近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际,贴近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寓教于理、寓教于行;注重互动启发,让受教育者全面融入、充分参与和全程互动。 二、在校党委领导下,建立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宣传、人事等部门通力协作,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岗位廉政教育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岗位廉政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
  1. 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机制内,各成员单位承担岗位廉政教育的相应责任。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的岗位廉政教育工作,主要通过校园纪检网页、音像资料、廉政宣传栏、党风廉政知识答题、警示教育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廉政教育; 组织部负责全校各单位班子和处级干部岗位廉政教育,指导对科级干部的岗位廉政教育,在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过程中,通过培训、专题活动、民主生活会、谈话等形式,增强领导干部岗位廉政意识,解决存在的问题; 宣传部主导和引领岗位廉政教育的舆论方向,负责统筹校内媒体和公共信息展示窗口,搭建岗位廉政教育平台,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党风廉政形势教育、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宣传各单位岗位廉政教育动态,推广好经验; 人事处、校工会负责通过师德师风评比表彰、树立优秀教职工先进典型等活动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职业品德修养和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其它部门亦应在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结合所涉及单位和干部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融入岗位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
  1.         机关各职能部门、直属各单位在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党委的领导下,“一把手”对本单位岗位廉政教育负总责,组织实施面向本单位所有干部的岗位廉政教育。
  2.         各教学科研单位、图书馆、国际交流学院等单位的党委(党支部)承担本单位岗位廉政教育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全员参与,组织实施面向本单位所有干部的岗位廉政教育。
  3.         岗位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项重点工作,列入我校每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坚持不懈,长期进行。对不履行岗位廉政教育责任或履行岗位廉政教育责任经考核不合格的组织和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并在评优及年度考核时一票否决。
三、岗位廉政教育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主,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特别针对涉及“人权、财权、事权”等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 四、岗位廉政教育以“日常教育、任职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风险教育、提醒教育”等为主要方式,注重教育的综合性,强化教育中的双向交流,有效利用现代媒介。
  1.         根据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结合不同岗位要求,加强日常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规范职业行为,履行职业责任,严守职业纪律,自觉廉政勤政。
  2.         对新录用、新提拔和转岗使用的干部,上岗前通过任前廉政培训、廉政谈话、廉政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岗位任职廉政教育,使其熟知岗位廉政行为规范等要求。
  3.         树立先进典型,强化示范教育,大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4.         通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旁听法庭审理、观看警示电教片、听取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引导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
  5.         明确岗位职责,开展岗位风险教育,教育指导权力行使人员正视手中权力,找准廉政风险,认清风险危害,制定防控措施,做出廉政承诺,把廉政风险防控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全过程。
  6.         按照“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原则,针对以下情况及时开展谈心和提醒教育: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作风漂浮;有不廉洁苗头;群众有反映;新提拔任职及轮岗交流;设备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等招投标;招生和各类选拔性考试;职称评定、优秀教学科研成果评选、人才引进、教师选聘等;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津贴发放;学生奖学金评定、资助、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学位授予;重要节假日;个人家庭婚丧喜庆事宜办理;受到纪律处分等。 五、工作要求
  1.         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2.         坚持岗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岗位廉政教育就延伸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岗位廉政教育就渗透到哪里,确保每个 岗位上的干部都受到应有的监督制约和提醒教育。
  3.         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不懈,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务求实效。
 

                   中共西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4月17日